为了保障合肥上海产业园梁园片区一期项目顺利实施, 改善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水平,维护房屋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据《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东政〔2018〕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肥东县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群众意愿,现特制定《合肥上海产业园梁园片区一期项目被征迁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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